英国一项研究调查了患者对种植手术(包括麻醉过程、即刻修复)的认知,研究报告显示,患者对术中痛苦预估过高而对术后恢复阶段的痛苦预估不足。这项调查于年5月30日在线发表于《临床口腔种植研究》(ClinOralImplantsRes)杂志。
该定性研究对34例接受种植治疗的患者进行38次电话或面访,并详细记录。访谈内容包括患者对种植手术过程、术后恢复、即刻负重的看法和感受。数据收集和记录过程在NVivo10分析软件的帮助下依照主题分析法的原则进行。
结果显示,大多数患者已经预估到了手术过程中的疼痛与不适,但是由于考虑到种植修复的优势,患者也做好准备接受短期的不适。但是,研究发现患者往往高估了手术带来的创伤痛苦而低估了术后恢复阶段的不适。他们对种植手术的预期过高,导致他们在恢复阶段经历的不适超过预期。与全口种植修复相比,接受局部种植修复的患者能够更快体验到种植修复的优势。(耿辰编译)
下颌保持器可维持正畸治疗后的牙列稳定中美一项联合研究显示,正畸治疗后的牙列稳定性较好,下颌固定保持器有助于维持其稳定性,尤其对于可预见的颌骨会继续发育的患者。该论文5月23日在线发表于《安格尔正畸医师》(AngleOrthod)杂志。
该回顾性研究收集了三个口腔治疗中心的患者数据,最终纳入完成正畸治疗10年以上的42例患者。研究者借助患者牙列的研究模型及影像学检查来量化评价正畸治疗后的改变。
患者自正畸治疗完成至本次随访时间平均约16.98年,上下颌骨发生微小改变。完成治疗10余年后,81%的上颌前牙和88%的下颌前牙表现为临床可接受的切牙排齐(<3.5mm)。下颌的固定保持器有助于下颌切牙排齐的稳定性保持。然而,上颌切牙区正畸后牙列不齐并不受下颌固定保持器的影响。当与未经正畸治疗的患者长期变化进行比较时,切牙区正畸后牙列不齐的改变近似按照未经治疗患者的牙列发展特点进行,而且似乎完全与年龄相关。正畸治疗后牙弓的宽度和高度均有所降低,但是降低的量较小,大约为1mm。切牙区牙列不齐的改变与头影测量之间并未发现相关性。(郭玉娇编译)
氧化锆全冠对颌天然牙釉质的磨损有多大?德国一项研究显示,氧化锆全冠与天然牙相比能引起对颌天然牙釉质的更多磨损。由于其他牙科陶瓷能引起更大的磨损,氧化锆全瓷冠的应用或仍为合理的。该论文5月20日在线发表于《口腔康复杂志》(JOralRehabil)。
研究者将20个氧化锆全瓷磨牙冠安置于20例患者(排除有夜磨牙的患者)口中,为进行磨损分析,在佩戴冠后即刻、佩戴后6个月、12个月及24个月随访期时分别用硅橡胶取印模,通过石膏模型及3D扫描测量氧化锆全瓷冠对颌牙,及对侧上下颌天然牙(对照牙)磨损情况。通过配对学生t检验及线性回归分析考察氧化锆全瓷冠对侧牙及对照牙磨损量差异。
结果为,两年后,氧化锆对颌天然牙釉质的平均垂直向磨损量为46μm,对侧对照牙的磨损量为19~26μm,氧化锆全瓷冠的磨损量为14μm。氧化锆对颌天然牙釉质最大磨损量为μm,对照牙最大磨损量为75~μm,氧化锆全瓷冠最大磨损量为60μm。统计学分析表明,氧化锆全冠对颌天然牙和对照牙的磨损量间有统计学差异,性别,作为一可能的混淆因素,显著影响磨损。(张翼飞编译)
髁突下骨折的颌后经腮腺入路(RMA)方法安全可行日本一项研究显示,髁突下骨折的颌后经腮腺入路(RMA)方法安全可行。髁颈部脱位性骨折与术后暂时性FNP并发症发生的高风险存在相关性。
该研究为回顾性队列研究,纳入的患者均患有髁突骨折,并须经RMA行ORIF治疗。纳入标准为:①病历记载有髁突下骨折,并经RMA手术治疗;②术前及术后影像资料完整;③患者的精神状态允许对其进行适当的神经运动检查;④患者外伤后/治疗前,其面神经功能正常;⑤术后能够规律随访6个月,并记录并发症、功能状况和固定稳定性。预测变量为年龄、性别、骨折部位、伴发骨折、病因及牙弓夹板类型。结果变量为FNP。采用单变量、双变量及多元回归分析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为,根据纳入标准,共纳入55例患者,共存在55处下颌骨髁突下移位骨折(35例男性,15例女性;平均年龄44.5岁,年龄跨度17~87岁)。其中35例患者(63.6%)髁突骨折累及髁颈部,20例患者(36.4%)骨折位于髁突。按骨折类型分类,11例患者(20.0%)有骨折端偏移,23例患者(41.8%)有骨折断端移位,21例患者(38.2%)为脱位性骨折。所有患者行精确的ORIF双排固定,术后立即恢复功能。7例患者(12.7%)存在6个月内完全恢复的FNP。进一步统计学分析表明脱位性的髁突颈部骨折是术后FNP发生的危险因素(P0.05)。其他术后并发症较少发生。(郭玉娇编译)
自我进食能力主观评价低者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受影响韩国一项研究显示,对自我进食能力主观评价较低者与更差的口腔健康相关生活质量及更高水平的抑郁相关。该研究5月25在线发表于《口腔康复杂志》(JOralRehabil)。
研究纳入了72名成年受试者(26名男性,46名女性),平均年龄26.4±8.6岁。每位受试者完成了五种关键食物的自我进食能力主观评价、口腔健康影响调查韩国版本(OHIP-14K)及测量焦虑、抑郁和自尊的三个调查问卷。受试者根据性别(男性平均年龄为23.9±5.2,女性平均年龄为27.9±9.8)和自我进食能力主观评价中位分数被分为两组。
结果为,从性别来看,各组变量间均无显著差异。与自我进食能力主观评价高的40名受试者(14名男性,26名女性)相比,主观评价较低的32名受试者(12名男性,20名女性)有更高的总OHIP-14K(P0.)。随着对自我进食能力评价的下降,口腔健康相关生活质量也变差(P0.),且抑郁增加(P0.05)。与对照组相比,对自我进食能力评价较低者口腔健康相关生活质量较差的几率更大(比值比为4.,95%可信区间:1.~12.,P0.01)。(张翼飞编译)
我国《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发布6月1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的《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该规范已经国家卫生计生委第86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规范》共二十六条,内容主要包括:
明确了适用范围。《规范》主要适用于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伪造变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撤销、吊销、注销以及超过有效期等几种情况。
明确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查处无证行医工作职责,以及应当建立的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无证行医查处工作,建立监督协调机制、监督协管工作机制以及无证行医查处公示等制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防范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县级以上地方监督执法机构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无证行医查处工作任务。
规定了无证行医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处理等各项工作内容、程序和具体要求。
规定了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需要刑事移送的情形以及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案件的移交要求。
明确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和监督人员在查处无证行医工作中应当按照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六种情形。
明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执行本规范的具体规定。
(来自《中国医学论坛报·今日口腔》第期第02、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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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论坛报·今日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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